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健康 成都生活网 2022-06-26 533浏览

《只此青绿》遭抄袭 出品方全面维权

    近日,浙江电视台少儿频道发布的一段舞蹈被指抄袭《只此青绿》。5月24日,浙江电视台少儿频道发布致歉声明。此外,北京青年报记者注意到,“只此青绿”在2021年8月首演后,至今已有95件商标注册申请,其中仅19件申请人为中国东方演艺集团,最早的申请人及其余申请人均为其他公司或个人。昨日,《只此青绿》出品方中国东方演艺集团有限公司发布声明呼吁支持原创,并表示已启动全面维权行动,对恶意注册商标行为提起维权。

    舞蹈节目被指抄袭

    浙江少儿频道致歉

    近日,浙江电视台少儿频道在短视频平台发布了一则名为《双香径》的舞蹈视频,视频中的舞蹈从动作到服化与在去年春晚大火的舞剧《只此青绿》如出一辙,但是该视频下方的文案却标注着“原创”,并称“取材于苏轼的《游山径》”。

    很快《只此青绿》的总编导周莉亚在网络上发声并对该视频的“原创”提出质疑,而且表示在给视频留言不到半小时就被删除拉黑。

    5月24日,浙江电视台少儿频道发布致歉声明称,5月22日下午,该频道视频号播放了一条名为《双香径》的舞蹈节目视频,引发舞蹈著作权侵权争议,该频道已于当日下架此视频。该舞蹈节目由该频道委托杭州视界演艺服务公司策划、编排和演出。该频道未尽相关审核义务,后续处理方式存在不妥之处。目前,该频道已积极联系《只此青绿》的权利人,希望能得到谅解并妥善处理,并向周莉亚、韩真两位老师和《只此青绿》其他主创老师表示深深的歉意!

    据了解,《双香径》曾在杭州余杭的“茶圣节”活动中作为开幕舞蹈进行表演。杭州视界演艺服务公司负责人在接受采访时也表示,确实做错了。该负责人表示,未来该舞蹈不会再进行任何形式的表演。

    《只此青绿》出品方

    发声呼吁支持原创

    故宫博物院、中国东方演艺集团有限公司、人民网股份有限公司共同出品的舞蹈诗剧《只此青绿》,是“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舞台艺术精品工程”重点扶持作品,是国家艺术基金(2022)年度、北京文化艺术基金(2021)年度资助项目。

    中国东方演艺集团有限公司表示,《只此青绿》自2021年8月首演以来全国巡演近百场,荣登中央广播电视总台春节联欢晚会等节目平台,随后,网友们模仿“青绿腰”、体验“青绿妆”、发起“青绿二创大赛”,作为出品、制作、演出单位,中国东方演艺集团由衷地感谢观众对传统文化的关注、对《只此青绿》的喜爱。与此同时,一些机构、企业和个人无视法律、法规,大肆抄袭《只此青绿》舞蹈,将舞蹈涉及的编排、服装、人物造型、音乐或文字,直接或改编后进行商业演出甚至广告宣传,严重损害了品牌形象,侵犯了出品方享有的商标权、著作权、专利权和其他相关权益。

    中国东方演艺集团有限公司呼吁广大观众和消费者支持原创剧目创作,支持正版剧目演出,“让我们携手,共建全社会保护知识产权的良好生态。”

    “只此青绿”商标

    遭恶意注册

    目前,中国东方演艺集团已启动全面维权行动,对恶意申请、注册“只此青绿”商标的行为,按照商标法的相关规定提起维权行动;对《只此青绿》相关著作权进行登记;对其他严重侵权行为进行调查取证,走司法途径寻求权利保障,追究侵权者法律责任。

    北青报记者通过国家知识产权局商标局官网查询发现,“只此青绿”相关商标注册申请共有95件,其中19件为中英文版本的申请人为中国东方演艺集团有限公司,大多数申请日期为2022年2月17日。在此之前,已有几十家公司或个人抢注“只此青绿”商标,在此之后,也有多家公司申请注册该商标。福建一家公司最早在2021年9月14日申请注册“只此青绿”商标,同年9月30日,中国东方演艺集团有限公司申请注册多个“只此青绿 THE PAINTING  JOURNEY ”商标,但这也均在《只此青绿》首演之后。

    中国东方演艺集团有限公司在声明中对存在以上侵权行为的机构、企业和个人严正警告:请立即停止侵权行为,删除侵权内容,以免损失扩大。未经中国东方演艺集团书面许可,任何单位或个人不得以演出、拍摄广告、制作宣传用品、制作产品包装等任何形式使用《只此青绿》相关舞蹈作品、美术作品、音乐作品和文字作品。不得在任何商品和服务上使用“只此青绿”商标。

    文/本报记者 戴幼卿  郭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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